发布时间:
2018年11月30日 /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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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慎私募基金产品重大事项变更,Ambers系统提示变更后不可取消

近日,在Ambers系统中进行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时,Ambers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框,提醒管理人“变更后不可以取消当前页签的变更,您确定需要变更?”


私募基金产品重大事项变更


意思就是说,一旦提交了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,将不可以取消该页签的变更!所以,管理人以后进行产品重大事项变更时要更加谨慎!


那么,到底哪些事项属于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?哪些又属于产品重大事项变更呢?小编再次为大家梳理。


明确重大事项变更分为两类:一类需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,另一类不需要

 

管理人重大变更事项包含:


  •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


  • 分支机构、子公司信息及关联方信息变更


  • 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


  • 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


  • 出资人变更


  • 实际控制人/第一大股东变更


  • 高管变更


  • 管理人挂牌上市情况变更

 

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变更包含:


  • 控股股东变更


  • 实际控制人变更


  • 法定代表人变更


  • 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


  • 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


此前,协会收紧重大事项变更,“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,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,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。”


温馨提示,重大事项变更需谨慎!目前Ambers系统提示变更之后无法取消页签变更,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审核、又或是补正次数超过5次的,就会影响私募产品备案!


建议在6 个月或 5 次机会未用完前,如有新产品,抓紧时间进行备案,防止系统被锁定,无法备案新产品。

 

慎重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(因为一旦提交就进入反馈时限“倒计时”了)。同时在意见书准备过程中,从严标准准备,增加披露内容,防止协会因细小问题反馈而浪费时间或机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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